2018第5号
广西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都安龙江大药房严重违反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根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五条和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印发<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>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食药监药化监〔2016〕160号)的规定,我局依法撤销该药品零售企业的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,现予以公布。
|
序号 |
企业名称 |
注册地址 |
证书编号 |
经营方式 |
撤销日期 |
所在地 |
|
1 |
广西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都安龙江大药房 |
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屏山南路144号 |
C-GXHC15-0209 |
零售 |
2018年12月19日 |
都安县 |
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8年12月29日
文件下载:
关联文件: